反注水与30集限令

反注水与30集限令
舒克
中国有句古话,曰: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”,这是一个常人都很明白的普通哲理。天下万物,长与短,皆为相对而论,岂可一概而压之以限定尺寸?人类文化发展数千年,无数艺术品种伴随着历史长河留存下来,长短各态,精致各异,哪有个什么尺寸来限?然而,我们的广电系统的有关官员们,居然就“口头传达”出来这么一个“尺寸限定令”,为“两个不能一个对待”,既:不能播出30集以上篇幅的电视剧,不能播出已经播出过的电视剧的续集,要对经典改编翻拍剧慎重对待。当然,这个“30集限令”的发出,其目的是为了防止“注水”。
反对和防止电视剧“注水”,当然是好事!2004年我曾写过一篇标题为《但愿不要兑水太多》的文章,发表在《扬子晚报》上,对电视剧纷纷改编经典影片的现象,谈了自己的看法。主要也是担忧电视剧的“注水”而丧失艺术感染力。但“注水”或者说“兑水”,难道一定与“30集”划上等号吗?
网友说的好,假如一个本该拍10集的电视剧,硬是拖到了29集,没有超过限量的30集,你就可以算作“不注水”而允许播了;但一部本该拍50集的巨作之材,你偏让人家剪成30集才可以播。那叫什么?用一个冰冷的30之数字,来框定艺术产品的水准,也算是当今官场之一大发明了。
倘若这个“发明”早上几百年或者几千年,成为唐宋元明清各朝各代的官方法规,那么,中国就不可能产生《三国》、《水浒》、《红楼》、《西游》四大名著了,还有更多的,浩瀚如海的,各门各类的艺术精品,就更不用说了。我们来预想一下,假如自古就有“皇上诏曰”,小说不准超过30回,戏剧不准超过30段,诗歌不准超过30字,绘画不准超过30笔,雕塑不准超过30刀……那我们的民族,还能有多少值得骄傲的东西流传给后代?我们还能自豪地秉承“文明古国”吗?好!不说前人,但说今天,如若这个新规定由“口头传达”转而成为“正式文件”,亦或成为圈内法定政策,所有电视长剧都只限在30集以内。这条法律确保了简单的数字,但能够从此确保中国电视剧的艺术质量了吗?能够确保艺术产品正常发展了吗?
人类正处在一个数字化的时代!但这个“数字化”是信息高科技,而绝非如此简单的“30令”。或许,意欲推广此令者,愿望是好的,反注水嘛,本身没有错。但采用此法,却恰恰又与真正反注水没多大关系!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!不敢正式下文。先来个“口头传达”试试看。若舆论哗然,就只当是说说玩的。这不!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就发生在媒体报道“口头传达”的第二天。50集大剧《人间正道是沧桑》便在央视的八套和一套联动播出。这部超出长度的剧,非但没有被缩减为30集,反而超常规地在同一时间两大频道共同播出,出现央视史无前例的“双播”之态。妙哉!尽管有关人士解释说此为限令下传之前就已定好的,难以改动。但全国观众已经看到了事实本身,毋庸讳言了。
简单的“30令”能说明什么?就是我们的行政官员们习惯于简单行使权力。比如道路堵塞,干脆不准通行,比如早点不卫生,干脆不准买卖,对管理者来说,两个字“了事”。一切为了“了事”,所以一切皆取简便。简单行政,不动脑的作为,其实就是不作为!
相对于管理道路和早点卫生,管理影视艺术似乎更难有判断标准了,所以弄出这么个“30令”既“两个不能一个对待”来。“30令”能解决管理者事先想要解决的问题吗?自然是不可能的。连央视影视部主任汪国辉自己都说:“一定会有解决措施出台”,什么解决措施?“续集可以改名……”原来,还是“上面有政策,下面有对策”。你不让拍30集以上的,我可以把3集5集的拍成30集,把原来50集、80集的,改编成若干个30集,再换上不同的名字不就结了!说到底,中国电视剧市场存在“注水”现象的根本原因在哪里,为什么有关方面不去调查调查?其实,地球人都知道,不就是让钱给闹的吗。多一集就可以多带一集的广告等若干收入,所以,制片人一般都想着怎么“注水”来获得更大的利益。如同卖酒的卖肉的给好酒给猪肉兑水一样。但管理者只下令不准卖3斤以上的酒30斤以上的肉?那无异于掩耳盗铃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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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年 32 周之前